我公司集团牢记遵纪守法原则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积极行动,以社会良知和清廉实践社训”通过企业建设更加美好社会”。
基于这一企业伦理,我们制定了以下行动准则。
- 开发,提供对社会有用的,安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和顾客的需求并赢得他们的信赖。
- 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彻底实行公平竞争和合理交易。
- 把环境保护和防灾工作作为企业生存和活动上的必须的条件,主动地行动。
- 我们将积极,有效和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并与包括股东在内的广泛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
- 我们将努力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尊重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彻底保护和管理个人信息和客户信息。
- 我们将进行尊重所有人权的管理。
- 作为“良好的企业公民”,我们将积极参与并为它的发展做出贡献。
- 我们将增强员工的能力,实现尊重多样性,人格和个性的工作作风。此外,考虑到健康和安全,我们将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 我们将彻底进行风险管理,对威胁公民生活和企业活动的反社会力量,恐怖主义,网络攻击及自然灾害做准备。
所有经营者均充分认识到落实本宪章,率先垂范的重要性,并与经营助理一道,以负责的态度对本宪章在集团内的遵守情况进行管理,努力完善在集团内富有实效的管理体制,争取使本宪章得到往来客户的理解。
若发生违反本宪章,最高经营者须亲自查明原因,努力防止其再次发生,迅速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信息,尽到说明的责任,同时还须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有关人员进行严厉处治。
以上(2003年4月1日制定、2005年1月1日、2008年3月26日、2011年4月1日及2018年11月1日部分修改)
规章制度
企业伦理宪章的树立是为了将对规章制度与企业的社会责任铭记于心,为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而积极行动,以提倡社会良知以及清廉的作风来实践企业的经营理念。这既是:要求我公司集团包括负责人在内的全体职工做到以企业伦理宪章为基本的行为准则。
因此,在可以明确地以”没有问题”回答提问的情况下慎重行事。
- 以利益优先或预算不足等理由是否会影响对违法性风险的判断。
- 是否怀着侥幸心理来判断具有违法性风险的行为?
- 判断是否以企业伦理宪章为准则,能否维护本公司集团的信誉?
- 是否进行了隐瞒或将自己的主观判断正当化?
- 是否会导致违法或产生招致误解的行为?
- 在明知不正确的事情上,是否被迫执行?
- 是否可以对社会承诺自己的行为?
如果出现自己无法判断的情况下,直至问题得以完好的解决为止,请向上级领导或相关人员寻求意见。根据情况,也可拨打下记热线电话进行咨询与确认。
热线电话
○公司内部:监查总部長(规章制度委员会事务局)
○公司外部:(请允许我们对公司外部的联系方式进行保密)
以上 (2003年4月1日制订 2005年1月1日修订)